日沈閣話舊事 |
秘魯出使中國 希望建交立約 穩固勞工來源 由於秘魯苦力連續的反抗暴動、輿論對秘魯虐待苦力的壓力、1869年及1871年由美國駐秘魯領事轉達的秘魯苦力陳情書,加上由澳門去卡亞俄的苦力船頻頻出事,種種原因使得秘魯政府不得不考慮出使中國,希望以外交方式解決勞工移民需求。此外,1872年日本法庭的瑪麗亞路茲號事件判決,對秘魯而言有如國恥。秘魯政府決定出使中日兩國是當急之務,一方面和日本協商挽回瑪麗亞路茲號事件所損失的面子,另一方面和中國立約以穩固勞工來源。 36歲海軍上校加西亞〈Aurélio Garcia y Garcia〉出身秘魯名門世家,冠著特命公使及全權大臣的官銜,率領著使節團秘書埃默爾〈Juan Federico Elmore,日後擔任秘魯駐中國和日本公使〉、六位隨從、一位軍事顧問及兩位海軍助理,於1872年底,意氣風發,浩浩蕩蕩的啟程前往亞洲。他的任務除了挽回面子和穩固勞工來源之外,必須為秘魯爭取所有西方國家在中國和日本所享有的權利及特權。秘魯政府原本打算再派遣兩艘軍艦護航以壯聲勢,但是怕被誤認為是軍事侵略行為,很聰明的打消軍艦護航的主意。 秘魯使節團希望藉著和日本的外交經驗來應付更艱難的中國外交協商,於1873年2月底先抵達日本。日本認為瑪麗亞路茲號事件的判決完全正確,加西亞則否認瑪麗亞路茲號違法,雙方爭執不定,最後同意由俄國沙皇來仲裁〈兩年後沙皇判決日本勝訴〉。瑪麗亞路茲號的爭執暫時撇開後,加西亞繼續和日本協商『友好通商航海〈Treaty of Friendship, Commerce and Navigation〉』條約的草案。協商草案時,雙方最大的爭執是「治外法權〈Extraterritoriality〉」,日本不願給秘魯「治外法權」,而加西亞的任務是必須爭取到「治外法權」,因為有了「治外法權」,未來類似瑪麗亞路茲號的事件就不必完全由日本法庭來判決。最後日本同意草案中可以有「治外法權」,雙方同意在未來的正式條約中將「治外法權」刪除,算是拖延戰術吧! 加西亞也了解秘魯人因虐待苦力而聲名狼藉,想和中國簽移民條約是非常困難。還未到中國前,先請美國公使羅〈Fredrick F. Low〉為他關說,影響清廷的態度而接見他。美國公使羅對總理衙門宣佈即將來到的秘魯使節團,帶著善意來協商中國移民秘魯正規化的條約;秘魯新公佈的法令將給中國移民完全的保護。美國公使還轉達法國駐秘魯公使得貝隆內〈Henry de Bellonnet〉給總理衙門的信,信中表示秘魯政府的誠意及善意。加西亞也親自寫信給英國公使威妥瑪及北京的各國公使,請他們為他說項。此時,總理衙門正忙著應付西班牙虐待古巴的中國苦力的控訴,沒有精神應付這惡名昭彰非契約國秘魯的類似問題。恭親王奕訢接到美國公使羅的關說後,立即回覆:雖然中國在過去十年中非常友善的接待西方國家,但是中國和秘魯的唯一的關係是非法苦力買賣;假如秘魯想協商條約,秘魯必須先對虐待苦力的名聲表白;在秘魯政府遣返所有的苦力並且公佈停止進口苦力之前,中國不會和秘魯討論條約。之後,美國公使羅忠告加西亞:秘魯必須向清廷交代中國臣民在秘魯的命運。 加西亞的霸氣在他寫給美國代理公使衛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及其他北京的各國代表的20 頁備忘錄中表露無遺。他說秘魯需要中國勞工,也會不擇手段地獲取中國勞工;假如中國拒絕移民正規化的條約,私人投機份子也會繼續進口苦力。衛三畏及其他公使和總理衙門多次會談調解。總理衙門堅決不改立場,並且不准加西亞上北京,但是禮貌上中國海關司或貿易司會接見他。 李鴻章天津攔截秘魯特命公使 十九世紀的時候,像加西亞這樣沒有邦交國家的使節,只能在天津下船,等候清廷召見。李鴻章得知加西亞即將來到中國後,向總理衙門建議在天津接見加西亞,不讓加西亞上北京,因為加西亞到了北京後將得到各國公使的庇護和支持。李鴻章的建議來自他的情報。1873年8月31日,李鴻章接到日本領事副島種臣〈Soejima Taneomi〉的信件,信中說:日本之所以無法在與秘魯的條約中刪除「治外法權」是因為加西亞擅長於操縱駐日本的各國公使,支使他們施壓日本;警告中國也必須應付加西亞同樣的挑戰。 9月底,李鴻章建議派遣類似古巴調查委員團的調查團前往秘魯,調查秘魯迫害苦力的情況以及秘魯新法令的效果。至於應付加西亞,李鴻章打算採取拖延戰術,等苦力情況的報告回來,根據調查結果來協商條約。 10月加西亞抵達上海,經過衛三畏的指點迷津後,北上天津拜會李鴻章。加西亞一行人於10月23日抵達天津,在美國領事的協助下,四小時內搬進「飛龍洋行」的頂樓。加西亞事後對秘魯政府誇大其辭的報告在天津找住處非常艱難,大概是想藉此邀功。 10月24日,李鴻章按照禮節接見加西亞,互道寒暄後開始了一場近兩個月的艱澀辛辣的辯論。當第一天的辯論進入僵局時,李鴻章結束會談,表示兩天後將回拜加西亞。這兩次會面集中於討論秘魯的中國苦力受迫害虐待。李鴻章再度強調總理衙門的立場,在秘魯政府遣返所有的苦力之前,不會討論移民條約;同時引述1869年及1871年的秘魯苦力陳情書,指控秘魯政府包容虐待苦力的行為。加西亞則回答:否認所有虐待苦力的控訴,聲明在秘魯的十多萬中國人生活愉快,沒有受迫害;反駁陳情書的內容過於一般性,沒有人、事、地、時的詳情;指控有人收了賄賂而誣告,想藉此發財獲利,不值得認真考慮;建議中國派官員前往秘魯調查苦力生活〈事後加西亞後悔提出這建議,因為這建議成為協商僵局原因之一〉。加西亞又指出遣返所有快樂的苦力回中國,相當於大規模的驅逐中國人出境,不合秘魯憲法;接著表示秘魯政府已公佈新法令保護改善苦力待遇;只要中秘建立外交關係,中國外交官必能保護苦力。加西亞的邏輯漏洞:苦力沒有受迫害,秘魯卻需立新法保護快樂的苦力。加西亞真的對他出使協商的主題無知到極點?還是加西亞是個不折不扣說謊家?讀者自己判斷吧! 李鴻章當然不會聽信加西亞那一套不合邏輯的理論,但是他向加西亞索取一份新法令內容,研究一番〈拖延戰術?〉。加西亞又說他足足花了七個月才和日本簽訂條約,李鴻章則回答加西亞大概要花三年才能和中國簽訂條約。 第二輪會議原定於11月7日上午,加西亞為了表示他的不悅而缺席,直到7日晚間才通知李鴻章將於隔日下午去見李鴻章;但是隔日加西亞又缺席。11月13日,雙方再度會議,爭執的重點還是遣返苦力及派調查團前往秘魯調查情況後才協商條約,雙方各不讓步,加西亞還威脅將立即離開中國,不再繼續磋商。此時,英國公使威妥瑪(Thomas Francis Wade)出面調停,他對李鴻章說假如加西亞空手回秘魯,五強(俄、美、英、法、德)將看輕中國,認為中國沒有利用外交機會保護秘魯的中國臣民。李鴻章諮詢總理衙門後,提出四點建議,願意對遣返所有苦力的先決條件讓步,要求秘魯只遣返想回中國的苦力,並且準備和加西亞討論保護苦力條例,但是堅持派遣委員團去秘魯調查苦力情況。 TOP 第六章 華工出洋與豬仔館 (15)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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