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沈閣話舊事 |
蘇門答臘缺勞工 自費移民枉成豬仔 南洋豬仔館的看管惡劣的斂財手段和澳門的豬仔館如出一轍;虐待苦力、濫用制度不止於不人道的拘留。豬仔館的看管經常鼓勵苦力借債來賭博,或高價出賣物品給苦力;這些債務苦力將來還是需要向雇主借貸還債。 苦力商因為擁有苦力的「賣身契」,時時逼迫豬仔館的苦力接受不利於本身的條件和工作。1877年2月17日,新加坡發生苦力暴動。一群招募到新加坡工作的苦力,住進「客棧」後,被轉賣給荷屬蘇門答臘礦場的中國苦力商。「幫會打仔」拿著槍械押解苦力到去蘇門答臘的駁船,苦力拒絕上船,發生暴亂。最後出動殖民地的警察來保護苦力。 1870年間,荷屬蘇門答臘的菸草農場發展迅速,頓時需要大量的勞工,因此這種偷天換日欺壓苦力的技倆日趨嚴重。甚至去新加坡或檳榔嶼的自費移民也逃不過苦力商和豬仔頭的圈套;苦力商以不同的拐騙方式,先送自費移民進「客棧」,再轉運至荷蘭人的農場。有些付清債務的自由身移民,也不幸的被綁票到蘇門答臘繼續當苦力。1876年,檳榔嶼的警總司蒲粱克〈Plunket〉公佈,他不斷地收到有關檳榔嶼綁票案的投訴,他說:「〈在檳榔嶼〉有一大群無業游民,他們唯一的工作是到處綁票苦力,送他們去日里〈Deli〉或其他蘇門答臘島上的地區。」讀者還記得,此時英國和荷蘭在麻六甲海峽兩岸明爭暗鬥,英國人當然不高興自己的勞工被綁票到蘇門答臘替荷蘭人打工。 馬來西亞及北婆羅洲迅速發展 苦力商聯手抬價 1880年間,海峽殖民地農礦業蒸蒸日上,錫礦隨著錫價的上漲而增加開採,蔗糖及咖啡農作物園也大肆擴展。位於檳榔嶼對岸的威省〈英文Province Wellesley,馬來語Seberang Perai〉以及四個受英國保護的馬來土著王朝:霹靂、雪蘭莪、彭亨〈Pahang〉及森美蘭〈Negeri Sembilan〉都急需要進口勞工。英國北婆羅洲公司於1888年開始開發北婆羅洲〈North Borneo〉菸草業,中國苦力由新加坡轉口去北婆羅洲的人數由1887年390人增加到1890年的7,223人。荷屬蘇門答臘這時期因擴展菸草業,也加入新加坡與檳榔嶼搶手的人頭市場競爭。連鄰近西澳大利亞的養珠業及蓄牧業從1880年開始也進口中國苦力,雖然不是人頭市場最大的競爭對手,競爭力卻不可忽視。 水漲船高,1880年開始,隨著急需勞工的菸草業利潤增加,新客的價碼也不斷的提高。到了1890年,客頭花在每一名苦力的招募成本大約還是14至16銀元。可是雇主必須預付30銀元,用來引誘說服苦力去蘇門答臘或是婆羅洲,當然這筆預付金大部份都進了苦力商的口袋。據估計,苦力商從每一名去蘇門答臘的苦力買賣中,可以淨利80至90銀元;從每一名去婆羅洲的苦力買賣中,可以淨利85至90銀元;即使裡留在馬來半島威省的苦力,苦力商也可以淨利35至38銀元。 苦力價碼高漲的另一原因:中國官員於1872年開始,有效的掃蕩豬仔買賣。兩廣總督瑞麟於1874年關閉澳門的豬仔館。瑞麟之後的各任兩廣總督也繼續禁止豬仔買賣,禁止非自費的賒單工移民出洋。1888年,一名豬仔頭帶著數名苦力到香港,騙他們去新加坡工作,其實將他們賣到蘇門答臘的日里;這名豬仔頭在汕頭被總督斬首處決。招募苦力的作業受到阻擾,豬仔頭開始躊躇是否值得預付客頭的招募費;此外,賄賂官員額外開銷也相繼增加。為了確保利潤,華人苦力商聯合壟斷苦力市場,價碼抬高到雇主工資上限為止。南洋的農礦場雇主曾試圖繞過苦力商,直接到中國進口苦力,但是除了日里農場的一次招募成果外,還是抵不住苦力商的壟斷勢力。 邱天德豬仔買賣大「頭家」幫會組織政府中的政府 南洋的華人苦力商和豬仔館的「看管」為什麼有這麼大的能力操縱這邪惡的豬仔生意?因為他們後台是更大的幫會或秘密會社。苦力商大都是幫會的首領或會社的「大哥」,豬仔館的看管是幫會的打仔。苦力下船後,由打仔護送到「客棧」看管,以防苦力逃脫。所有在檳榔嶼無法即時找到買主的苦力,全住進邱天德〈1826-1891〉的「客棧」。邱天德是檳榔嶼苦力買賣的大頭家,曾任大伯公會建德堂的首領,後來又與海山派秘密會社結盟。 著名的1867年8月檳城暴動就是客家派的建德堂和廣東派的義興會社因爭奪地盤而公開械鬥十天。暴動時期,全市癱瘓停頓。邱天德因參與暴動,被判死刑;但是由於他的政治與社會力量,改判7年徒刑;也有人說邱天德待在監牢內沒超過18天,聖誕節進監牢,舊曆新年出監牢。 「甲必丹(Captain)」是南洋殖民政府推行的僑領制度,協助殖民政府處理華僑民事糾紛。殖民政府委任華僑界中有錢有勢的領袖為甲必丹,維護法律和秩序。甲必丹為了擴張勢力,有時也和幫會掛鉤。幫會則和殖民政府官員勾結,販賣人口和鴉片,控制華人社會。英國殖民政府實施一種承包稅收的「餉碼制度(Farm System)」,採用公開招標,由得標者代為徴稅,政府則坐享其成。許多有勢力的華人幫派領袖都靠承包餉碼致富。他們向英國殖民政府取得稅收壟斷權,向華人徴鴉片,酒及賭館稅,每年包給殖民政府固定的稅收,其餘則是利潤。包稅的三種商業:鴉片、酒及賭館,都是華人的嗜好。華人的幫會組織是政府中的政府(Imperium In Imperio)。新客到了南洋,大概從未想過除了幫會之外,南洋還有別的政府組織,譬如:海峽殖民地政府。 香港輸出「賒單工」工程局比塞爾設計豬仔館 「1855年中國船客法案」(The Chinese Passengers Act of 1855)要求香港官員確定由香港出發去海峽殖民地的移民船,船上的移民是自願移民以及船上的食物與設施配合移民旅途的需求。1889年,香港制定中國移民法案(Chinese Emigration Ord. ),又更進一步的限制由香港出海的移民,確保船客是自由移民。但是這兩項法案不適用於賒單工,因為香港認定賒單工是自由移民。豬仔頭走移民法的漏洞,逼迫苦力為賒單工移民。豬仔頭也教唆苦力,對移民官承認自己是自願移民,或者請人冒充苦力代答。 根據香港郵報(Hong Kong Telegraph)的報導,1904年9月19日,香港總檢察官(Attorney-General)在首席大法官柏克萊(Henry Spencer Berkeley)的法庭上,起訴三名逼迫苦力移民的嫌犯,提出香港移民法被濫用的證據。他說:「事實證明,在香港綁票無知華民的事,早已非常盛行。我們所討論的那間房子(指囚禁苦力的豬仔館)是香港公共工程局比塞爾(Mr. Bissell)設計的,完全是一座牢房。…冒名項替(指冒充苦力,見移民官代答自願自費)更是習以為常。」 1906年,海峽殖民地政府和香港政府協定:假如從香港來的賒帳船客無法告訴港口總登記官(Registrar-General)自己的負債額,海峽殖民地政府將拒絕這名賒帳船客移民入境,並且原船遣返。換句話說,殖民地的華人苦力商無法對雇主漫天開價,增加苦力的負債額,延長苦力的工作約期。1908年,香港通過中國移民修正法案,區分賒單工移民、自由移民及合約勞工〈Contract Labor〉移民。據報告,自從香港執行修正法案後,由海峽殖民地遣返的「退貨」移民人數減少。 TOP 第六章 華工出洋與豬仔館 (18) 完
繼續閱讀: 第一章 美加華僑支持革命 第二章 美加華僑青年壯志凌雲 第三章 早期來美洲的華人 第四章: 刀光斧影 堂鬥風雲 第五章: 華工出洋與豬仔館 (1) 華工出洋與豬仔館 (2) 第六章: 飛剪黄埔 運豬風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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